
一经录用,前期将安排老师进行指导及实践培训。
1、按合同要求负责节目源的制作(含外包);
2、负责对经营类广告内容和发布形式按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进行核查;
3、负责各类节目源的合成、编辑和播放时段、顺序的编排;
4、负责将已审核需播出的节目源进行送播;
5、负责协调、处理编播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及事项;
6、定期到各个播放点位对播出设备(含附属设施)及播出质量进行巡检;7、负责日常送播广告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控并完成播放日志;
8、负责对广告播出中出现的各类故障联系相关单位处置,同时上报直接领导;
9、负责协调、处理播出设备在播出过程出现的相关问题和事项;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永川区中山街道金域蓝湾1期11栋7-3
